2007-06-29

生物技術發展

聯合國世界糧農組織(FAO)對生物技術發展的政策聲明
農委會技監 王明來
  生物技術(Biotechnology)係提供農業、漁業、林業及食品業永續發展的有力工具。如能與其他技術適當的統合以生產食物,農產品及提供服務,生物技術可因應未來1千年人口增加及都市化對食物及各項物料的需求。
  生物技術由於使用的技術與應用方法的不同有各種廣泛的意涵。在生物多樣性公約(The Convention on Biological Diversity,CBD)內,生物技術的定義是:   「任何使用生物系統,活生物體或其衍生物以製造、改造或加工以供特別用途之產品之技術的應用」
  如以此種廣義的解釋,生物技術涵蓋了目前普遍使用在農業及糧食生產的工具及技術。如以狹義的解釋,此技術僅包括新的DNA技術,分子生物及繁殖技術的應用。依此,基因操作、基因轉移、DNA複製、動植物複製等技術均在範圍之內。
  雖然各方對生物技術及其應用爭議不大,但基因改造產品(GMO)則已成為熱烈爭論的主題。FAO認為基因工程*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技監
  有協助增產農、林、漁等類產品的潛力。它可使目前糧食生產不足的國家的邊際土地增加生產。同時目前已有多例顯示以基因工程的生產疫苗協助降低人類及動物疫病的傳染。稻米以基因工程改造後可含增維他命A及鐵元素,可增進很多低所得地區人民的健康。
  其他生物技術的發展可增進食品的品質及均質性,也可清除油污或脆弱生態系的重金屬。組織培養(Tissue Culture)可提供農民健康種苗以增加作物的產量。基因選擇及DNA指紋技術可加速變更集中性的改良所有生物的基因型態。同時,生物技術也提供了協助保存生物多樣性的研究方法。新技術可使科學家確認增產數量之基因特色以增進一些傳統育種無法解決問題如抗旱及增進根系之育種效率。FAO也瞭解大眾對生物技術發展可能引起的風險之關切。這些風險可分為二類:對人類及動物健康之影響與對環境之影響。我們必需注意以降低將毒素由一生物體轉移至其他生物體的風險。或且是創造出新毒素或將過敏原從一類轉移到另一類,避免引起不期望產生的過敏性反應。對環境的風險則包括遠交,而遠交可能會發展出侵略性的雜草或使原野生品種增加抗病或抗壓性而影響生態的平衡。生物多樣性可能因此少數基因改造體取代傳統品種而喪失。
  FAO支持以科學為基礎的評估系統以客觀的確定個別基因改造體的利益與風險。因此建議以個別性處理生物每一種產品或過程釋放或使用前之生物安全性。對生物多樣性的可能效果,環境及食品的安全均需要加以評估。對產品或過程之利益是否超過其風險亦需評估。評估過程應採國家主管單位以往在核准產品所得的經驗加以考慮,對釋放這些產品或過程所引起效果之追偵測亦是確係對人類、動物及環境安全所需要的。
  目前這方面的研究投資大部份均來自私人部門以及高所得國家的農業部門,因為這些市場對產品才有購買力。鑑於生物技術對未來增加糧食生產及增進糧食安全的可能貢獻,FAO認為未來應努力使開發中國家以及資源缺法的農民獲得此項研究的利益,同時保護基因來源的多樣性,FAO建議這些工作資源應由公共資源提供並加強公共與私人部門間的對話。
  FAO將協助會員國,特別是開發中國家自發展農、林、漁業生物技術中獲得利益,例如已協助成立拉丁美洲加勒比海植物生物技術網路(REDBIO),共有33會員國參加。世界糧農組織也協助開發中國家更有效,更平等的參加農業與食品的貿易。FAO提供此項技術發展所產生之主要問題之技術資訊以及社會經濟與環境的分析,不管何時有此需要,FAO均充當「誠實的中間人」提供論壇以供討論。
  例如與世界衛生組織(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 WHO)共同提供食品法典委員會(Codex Alimentations Commission)秘書處,該委員會剛成立一生物技術發展出之產品的跨政府間專案小組,該小組由政府指派的專家共同研發以生物技術發展出來之食品之標準,指導原則與建議。CAC同時已在研議生物技術產品的標示事宜使消費者能作明智的選擇。
  另外一例是FAO的食品與農業之基因資源委員會,也是一長期跨政府間之論壇,正在發展出一項生物技術準則,以獲取先進生物技術之最大利益並降低風險。此項準則之研訂將以科學為基礎,並將環境、社經及倫理等列入考慮。如在醫學上的應用,倫理是要負責任的要加以考慮。因此FAO正朝建立一個農糧倫理的國際專家委員會而努力。
  FAO一直努力以確認現代科技的應用以增加動植物生產力所產生的潛在利益及可能的風險。然而制定這些技術的政策責任仍在於會員國政府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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